《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培育发展若干区域性中心城市”。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历史方位新变化与未来发展新要求交织叠加,迫切需要城市发展方式实现根本转型。如何推动中心城市从传统的“要素高地”向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赋能中枢”转型,全面提升辐射带动作用,不仅是中心城市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成为一道关乎区域发展平衡、畅通国内大循环、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时代课题。
中心城市在新发展格局中的战略定位
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强化辐射带动作用,是对生产力布局理论的创造性运用。新发展格局之“新”,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中心城市以其强大的要素集聚能力,形成了技术、资本、人才、信息的“引力场”,成为经济循环中流量最大、密度最高的节点。然而,新发展格局的内在要求不仅是节点的强大,更是网络关联的通达。如果中心城市沦为要素资源的“截流坝”和“终点站”,不能发挥推动地区资源高效配置、功能有序扩散的“路由器”和“服务器”作用,则会导致区域发展结构失衡,形成经济循环堵点、断点。
因此,推动中心城市功能升级,要加快其实现从自身“要素高地”向互通“循环枢纽”的战略提升。中心城市科技创新、金融服务、高端制造等核心功能,应如强劲动脉般向腹地输送,激活区域网络活力与韧性。这意味着中心城市必须担当起双重使命:一方面,要当好区域协调发展的核心引擎,实现从“一马当先”到“万马奔腾”;另一方面,打破行政边界壁垒,探索超大规模国家的跨区域协同治理新模式。
辩证看待中心城市的“集聚力”与“扩散力”
“要素虹吸”与“功能辐射”是中心城市发展中一对典型矛盾,二者既对立又统一,共同构成了发展的辩证运动过程。在发展初期,“要素虹吸”具有历史必然性,是中心城市形成增长极、快速做大经济总量的必要前提。没有高质量的集聚,就谈不上高水平的辐射。但当集聚发展达到一定阈值,交通、环境、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等“规模不经济”现象日益凸显,就会成为制约城市持续发展的瓶颈。
基于对发展阶段的清醒认识,中心城市必须推动自身发展逻辑根本性转变:从追求规模扩张式增长,转向实现协同引领型发展。这意味着,中心城市的发展模式不再是“自我循环、大包大揽”,而是要在城市群、都市圈的广阔空间中,通过专业化分工与协同合作重塑价值链、打开供需市场。其高附加值的核心功能不再局限于自身边界内,而是通过输出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智造服务”,与周边地区空间资源、产业基础、应用场景相结合,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有机整体,在一个更广阔的网络中进行功能整合,构建起更具韧性和竞争力的区域创新链和产业链,共同缔造“区域价值”。
当然,这一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甚至会带来短期阵痛。这就要求各方必须保持历史耐心,坚定战略定力,才能尽快摆脱对旧有增长模式的依赖。此外,这一跃迁必须依靠科学的顶层设计和有效的制度供给,通过主动打破壁垒、重塑激励机制,引导并保障中心城市从“集聚壮大”的初级阶段,迈向“辐射赋能”的高级阶段。
系统谋划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明确区域功能分工定位。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首要任务是在国家发展大局中找准并明确区域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中心城市须超越旧模式,主动承担区域“战略引领”和“服务平台”的角色,聚焦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金融服务、国际交往、总部经济等核心功能。通过共同编制具有约束力的协同发展规划,引导周边城市依据自身比较优势,发展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区、物流枢纽、生态涵养区等专业化功能节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内卷式”竞争。如上海正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并将其服务功能向长三角腹地延伸;广州和深圳则作为核心引擎围绕电子信息研发与制造,带动周边城市形成了高度专业化的产业分工体系。只有通过科学的顶层设计实现从“同质化竞争”到“差异化协同”的根本转变,才能为区域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核心,共筑区域协同创新动能。为区域发展持续注入强大动能,关键在于协同培育新质生产力。中心城市作为科技创新核心承载,必须发挥“领头雁”作用。一方面,聚焦“从0到1”的原始创新,牵头组建跨区域的创新联合体,依托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装置等“国之重器”,前瞻布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未来产业领域并取得突破。另一方面,畅通“从1到N”成果转化链条,通过共建中试基地、共享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心城市的创新优势系统性地转化为整个区域的产业优势。如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溢出效应正辐射至整个安徽,上海张江与苏州工业园区在生物医药领域的联动发展,都是创新链与产业链跨区域融合的典范。通过形成中心策源、全域转化的协同创新态势,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抓手,在城市群都市圈破除循环堵点。基础好、需求迫切的城市群和都市圈,理应成为破除循环堵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先行区。以制度化手段率先系统性清除各类障碍,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区域一体化及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实现市场准入、监管执法标准的统一。破除生产要素流动壁垒,建立统一的土地、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促进资本跨区域高效配置。着力破除人员流动的制度门槛,将推进公共服务同城化作为关键一招和“黏合剂”,加快推动社会保障跨城便捷服务、医疗教育资源扩容下沉、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
以空间协同和利益共享为核心,夯实区域一体化发展根基。超越行政区划限制,创新空间协同组织模式,沿区域交通主要联络方向大力推动“创新廊道”模式,如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成渝中线科创走廊等,都将沿线城市的创新资源串珠成链。积极探索反向飞地等形态,如武汉支持都市圈城市在汉设立离岸科创园等“科创飞地”,通过“人才研发在中心、用才生产在周边”,实现创新要素与空间资源的优化配置。健全利益共享与成本共担机制,从根源上激发协同发展内生动力,如六松现代产业园按比例在安徽六安和上海松江两地间进行财税分成、统计分算,为破解跨区域合作的利益分配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此外,还应组建权威高效的实体化区域协调机构,创新跨区域协同立法与联合执法,为各项协同事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法治保障。

